【背景】
17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新闻】
请看《中国日报》的报道
Wives and husbands who file for divorce in China can now escape paying off debts incurred solely by their partner.
现在,中国夫妻申请离婚可以避免出现一人承担债务的情况。
【讲解】
file for divorce是申请离婚;pay off debts是还债。
周三,最高法院发布了一则婚姻法(Marriage Law)的司法解释(judicial interpretation),就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做出明确规定(clarify)。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during the marriage)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family expenses)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nonfamily expenses)所负的债务,债权人(lender)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prove the money was used for family expenses)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司法解释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get both husband and wife to sign loan agreements)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joint de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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