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今天经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公民身故后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明确规定,将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并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
【新闻】
请看《中国日报》的报道
The northern port city of Tianjin has passed the country's first regulation on organ donation to help standardize and encourage public organ donation on the mainland.
北部港口城市天津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器官捐献法规,这部法规将有助于规范中国内地的器官捐献行为,并鼓励公众进行捐献。
【讲解】
organ donation就是器官捐献。
两年前,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和中国红十字会(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联合启动了全国器官捐献项目,以积极倡导在身故后为了救助生命而进行器官捐献,移植(transplants)手术。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Tianjin Human Organ Donation Regulation)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死后愿意捐献器官的民众可以向红十字会分会或其区、县分支机构(affiliates)提交书面申请(written application),并注册(register)。注册可以修改(be modified)或撤销(be revoked)。没有书面申请,在得到家属的书面同意(written consent)后,也可以进行捐献。
为了激励捐献,《条例》还规定,捐献者的直系亲属(immediate family)在救治过程中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时,可以优先排序。民政部门将免除捐献者的基本丧葬费用(funeral expenses)。天津市红十字会将设立专门基金(fund),对经济困难(financial difficulties)的捐献者家庭实施人道救助。激励器官捐献,将缓解黑市(black market)器官走私现象。
2007年,中国发布了第一部器官移植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器官交易(organ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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