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文:
The shock brigade burned the earth and got to the appointed position in 30 minutes.
错误译文:
那突击队在地上放了一把火,在30分钟内赶到了指定阵地。
正确译文:
突击队火速前进,30分钟后赶到了指定的阵地。
翻译加油站:
从字面看,burn the earth是“烧地”,原译者加了一点工,译成了“在地上放了一把火”。不错,从行文角度看,“在地上放了一把火” 比“烧地”要通顺得多。但是译文文字的调整或润色应该建立在正确表达原文意思的基础上,否则会“越描越黑”。
从语言的角度看,一个句子一般表示一个意思,如果一句话中包含两个(或更多)信息,这些信息之间一定有密切的联系。原译中前半句 “放火烧地”和后半句“赶阵地”却看不出有任何逻辑联系,前后不连贯。一个合格的译者应该考虑到句子的连贯和逻辑性,并以此检查自己的译文。
Burn the earth是一个成语,源自美国英语,意思为“全速前进”、“(驾车)疾驶”、“奔驰”或“拼命快跑”。据说是因为人快跑或车疾驶时会扬起大团的尘土,犹如地下着火冒出的浓烟,很形象。这一成语还有许多变体,如burn the breeze, burn the wind, burn the highway, burn the pavement, 都是出自同一个形象的比喻。Seeing the police car chasing him was burning the highway, he jumped out of his car and rolled down the slope.(看到追踪他的警车飞驰,他跳出汽车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确切地说,in 30 minutes不是“30分钟内”,而是“30分钟后”,前面的“在”字则完全可以省略。原句可译为:突击队火速前进,30分钟后赶到了指定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