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2009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上半年考试的考生,应于2月10日至2月27日、参加下半年考试的于8月3日至9月4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网站上公布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近期照片,并分别于3月4日(上半年)或9月9日(下半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下同)、免试证明和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确认与缴费手续。逾期未确认和缴费者,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考生须保证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内容和照片真实、准确,并对由于个人信息、照片不真实、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后果负责。
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