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而篇(13)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The philosopher You said, "When agreements are made according to what is right, what is spoken can be made good. When respect is shown according to what is proper, one keeps far from shame and disgrace. When the parties upon whom a man leans are proper persons to be intimate with, he can make them his guides and masters."
【原文】
有子曰:“信近于义①,言可复也②。恭近于礼③,远耻辱也④。因不失其亲⑤,亦可宗也⑥。”
【今译】
有子说:“讲信用,要符合于义;这种符合于义的信约诺言,才能去实践、兑现。恭敬,要符合于礼,(这样做)就能避免耻辱。所依靠的,应当是亲近自己的人,?只有这些人?才是可尊崇而靠得住的。”
【注释】
①信:儒家的伦理思想之一,指待人处事诚实不欺,言行一致。此处特指承诺、诺言。②复:“履”的假借字。此处指实践诺言,即讲话可以兑现。③近:符合,接近。义:合理的,符合周理的。恭:恭敬。④远(yuàn):使之远离,避免。⑤因:依靠。亲:亲族。⑥宗:尊重,推崇。
【评点】
本章讲的是为人处世的态度,含有慎始之意。
义是守信的标准,即守信的内容要合于“义”的要求。信实合于义的诺言,是可以履行的。如果某种言行也算守信,但不合于“义”的标准,可能是恶言恶行,那会危害社会。总之,“信”与“义”的关系是,“义”的实现依靠“信”来促进促成,“信”的内容要以“义”来加以规范。就是说,做事要有原则,不能不讲规矩。无原则的许诺,非罪错即空头支票,这是不合于“义”。
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诚实守信仍是重要的社会道德准则。但是,由于经济体制、法规、政策的不完善,由于利益原则的驱动,更由于社会道德心理素质的缺欠,在社会上出现不守信用的现象,对社会风气的影响较坏。这种不道德倾向,对其应予扼制。
恭敬一定要符合礼,要顾及双方的身份、亲疏关系和所处场合,如果谦恭过了头就变成虚伪,谄媚,反而遭到耻辱。无端的矜持则令人齿冷,同样不合于礼。
选择可依靠的人,先要看他是否正派可亲的,免得搞错依靠对象而反受其害。
上述三者互相联系,是指导人们为人处世的的实践活动,教育人们必须慎其始,看准了,符合原则,才去实行,使其能立于不败之地。
adj. 亲密的,私人的,秘密的
n. 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