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4年3月26日,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于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他11岁时丧父,而随母亲迁回祖籍马萨诸塞州,并由其母抚养成人。其母的苏格兰人的忠诚和虔诚的宗教信仰对弗罗斯特的个性和文学事业有很大影响,使他的作品既崇尚实际又富有神秘色彩。他对诗歌的兴趣在中学时代就已显露,曾在校刊上发表过几首诗。 1895年结婚,其后两年,与妻子帮助母亲管理一小私立学校。其间,写诗投稿给各种刊物,但很少得以发表。他卖出的第一首诗《我的蝴蝶:一首哀歌》1894年发表在文学周刊《独立》上。
1897年秋,弗罗斯特入哈佛大学,以便成为中学拉丁文和希腊文教师。但不到两年因肺病中断学业,从事养鸡。1900年举家迁往新罕布什尔州德里他祖父为他购买的农场。经营农场失败,又重新执教(1906年——1912年)。其最著名的诗歌大多是在德里创作的,但并未引起编辑们的兴趣。
1912年,弗罗斯特带领全家迁居英国。伦敦一家出版公司立即接受他的抒情诗集,1913年以《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为题出版。接着,他的叙事诗集《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又在1914年出版。英国评论家的热情赞扬引起美国出版界的重视。三家美国出版公司立即向他约稿。他在伦敦期间还结识了E.庞德、E.托马斯、 T.E.休姆、W.W.吉布森、L.艾伯克龙比和其他诗人。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弗罗斯特于1915年2月返回美国,适逢他最初的两部诗集在纽约出版。他的诗受到美国读者的热烈欢迎。从此,他名气大增,结束了默默无闻的年代。此后,他先后在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院校执教或做研究工作。他对植物学极感兴趣。《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中大部分诗歌是描写植物的。大自然对他来说具有宗教意义。他的诗对异常广泛的各式各样的读者都有吸引力,因为它可以用那么多的不同方式来欣赏。在诗歌创作手法上,同 20世纪多数诗人截然不同。他不进行诗歌形式的试验与改革,而是反复声称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他学习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用贴近普通男女使用的语言抒发感情,描述日常生活的事件与情景。因此,他的作品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风靡一时的矫揉造作和感伤悲切的诗歌相比似乎“毫无诗意”。他还受19世纪英国诗人勃朗宁的影响,在诗歌中运用戏剧独白或对话的手法。他对古希腊和古拉丁语作家,特别是忒奥克里托斯和维吉尔的研究,使他打下了写作牧歌的基础。他采用通俗上口的语言、人们熟知的韵律、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比喻和象征手法,描写新英格兰地区宁静乡村的道德风尚。然而,他的诗歌并不仅仅记录为人忽略的自然界事物或乡野村民的举止行为。他对大自然的描写常常蕴涵深刻的、象征性的、甚至是形而上学的意义。他的优秀诗篇常常超越个人的外观同内心世界、他人、大自然以及整个宇宙的直接关系,以某种方式说明他的深刻宗教信仰所依据的价值观。尽管他诗歌中相当一部分描写恐惧和疑虑,但总的倾向还是积极向上的。
弗罗斯特的其他作品有:诗集《山间》(1916年)、《新罕布什尔》(1923年)、 《西去的溪流》(1928年)、《又一片牧场》(1936年)、《林间空地》(1962年)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1945年)、《慈悲的假面具》(1947年)。
1963年1月29日,弗罗斯特在波士顿去世。
n. 地窖,地下室
vt. 把 ... 藏入地